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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翩翩公子沈三爷,性本风流人倜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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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诶,你们听说了吗?这飘香楼出了一种美酒,据说喝了就能梦到仙子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说飘香楼的醉红颜?”

    “你咋知道,你喝过?”

    “我哪能喝过,我邻居葛二蛋,他表哥的一个同乡是这飘香楼里一个伙计的堂哥,听说这酒要五百两银子一坛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这些人知道个啥,这醉红颜是天上那管蟠桃园的仙子制成的。这附近县城的大户人家都排队来买,可惜这酒啊,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,飘香楼有规定一家只能买两坛。”

    “说这王母娘娘的瑶池盛会都喝这种酒呢,还能延年益寿。昨天这张员外和李员外家的伙计为了抢这酒打的那叫一个凶,还是邢捕头带人给抓的。”

    邀月阁二楼雅间,一名男子倚坐在靠窗的位置,一手拿着茶杯,一手缓缓摇着手中的折扇,白衣胜雪,貌若仙人。街头巷尾的议论纷纷传入耳中,只见他狭长的凤眼微微一眯,端起茶杯凑近凉薄的唇瓣轻轻抿了一口,又摇头放下茶杯,修长洁白的手指不断在桌子上轻叩,对着门口叫道:“旺财。”

    “爷,您找小的,小的立马飞到您眼前。”一个身穿墨绿色衣服的少年屁颠屁颠的跑进门,一边油嘴滑舌地嚷道。

    “去。给爷打听打听这醉红颜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白衣男子收起折扇往小厮头上一敲,轻声喃道,“爷这才几天没回来,元和镇就变天了。”

    “诶哟,我的爷,这真是巧了,我刚打听好这事儿您就问了。难怪别人都说我是您肚里的虫。”小厮听到白衣男子的吩咐吹牛皮道。

    白衣男子听小厮这么一说非但没有生气,而是笑骂道:“知道还不赶紧给爷说说,扯这乱七八糟的,小心爷把你宰了喂狗。”两人显然主仆关系极好。

    小厮听白衣男子这么说,忙接着道:“是是是,奴才这就说,奴才刚才打听到这醉红颜是前不久飘香楼开始传出的,据说这是王母娘娘瑶池盛会上喝的佳酿。这酒跟普通的酒不一样,颜色宛如桃花,也不像一般的水酒没有味道,酒香扑鼻。”

    “只有这些?”白衣男子见小厮停下不语,问道。

    “奴才刚才派人去买了一坛子回来。另外还打听道一件事。”小厮放低了声音靠近白衣男子耳边道,“奴才打听到这酒是.....”

    “真有这样的人?去准备准备,爷要亲自去会会。”白衣男子听完小厮的叙述,摇着扇子兴奋地道。

    春耕时节,家家户户都忙着耕田插秧。俗话说“春耕多一遍,秋收多一面”,庄稼人家在种田的事上一如既往的勤快,即便是村里最懒散的人都天天往田里跑。

    村里最闲的大概就是王月英一家和陈守林一家了。王月英是因为自己不会种田,想来桃庄佃户们交上粮食足够一大家子嚼用,便不再放心思在这方面。

    而陈守林一家则是因为两夫妻刚被赶出家门,虽说在王月英家旁边起了两间小房子可以住人,但除此之外家无恒产,陈守林的身体现在已经逐步恢复,灵儿天天跑去帮翠花一家插秧,两夫妻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这心里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得。

    王月英正打算开始做桑葚酒,可惜河头村桑葚不多,便委托了陈守林夫妇帮忙收桑葚,两夫妻开始天天驾着牛车东奔西走。

    老孙头和孙婆婆每天在后院忙着养猪养鸡种地,原本一小块的菜地,现在被他们两老开垦成了一个大菜院,可比鲁迅家的什么百草园好多了。洵儿、馆馆和老孙头的孙子喜田,天天带着小黑往田里跑,捉泥鳅捡田螺忙的不亦乐乎。王自成已经正式住在宋海家,天天跟着他捣腾那一亩三分地。于是,真正闲下来的人,只有王月英一个。

    “有人在吗?”门口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。

    “谁啊?来了来了。”王月英边应声边往外走。

    一开门就看到门口一位仙风道骨的白衣男子坐在一匹白马上,白马王子?唐僧?谁啊?王月英还在凌乱,旁边一个鸭嗓用与有荣焉的语气道:“这位就是沈三爷,小娘子你晓得伐?”

    沈三爷,沈家大少爷,本名不得而知,元和镇永当当铺的当家人。之所以叫三爷,是因为沈家老太爷讲究子嗣,喜欢儿孙满堂,但可怜就沈三爷一脉香火,所以就在排名上多排两位,显得家中子嗣丰盛。

    这沈三爷在元和镇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倒不是因为他家大业大,而是因为他天性风流,妻妾众多,经常流连花丛,更让人咋舌的是这沈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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